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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北戰爭
在內戰期間,搶劫銀行不被視為搶劫,而是戰爭行為。一個典型的例子:1864 年同盟軍士兵在佛蒙特州發動的聖奧爾本斯突襲。這種行為不僅被視為對北方的報復,而且被視為戰略戰爭策略,將聯盟士兵從前線拉出來,同時與一個貧窮的邦聯的口袋。1866 年 2 月 13 日,當一群騎兵騎馬進入密蘇里州利伯蒂時,這一切都發生了變化。在那個下雪的下午,10 到 13 名“叢林亡命之徒”襲擊了克萊縣儲蓄協會,導致一名大學生死亡。[2]
隨著時間的推移,James-Younger Gang將捲入這場致命的搶劫案,以及無數其他致命的搶劫案。這起搶劫案被認為是美國歷史上和平時期第一起成功的白天銀行搶劫案。正如我們將看到的,這肯定不是第一起銀行搶劫案。
儘管傑西·詹姆斯將目光投向了銀行、火車、驛馬車等任何事物,但前邦聯士兵仍然對北方懷有熱情和不懈的蔑視。這導致了一系列針對持有前聯盟士兵資金的銀行的搶劫。例如,明尼蘇達州的 Northfield 銀行因其客戶阿德爾伯特·埃姆斯 (Adelbert Ames) 而成為目標,阿德爾伯特·埃姆斯 (Adelbert Ames) 是一位受人鄙視的前聯邦將軍。
2.最年長搶劫犯
2018 年,圖森的 Pyramid Federal Credit Union 被一名亞利桑那州不會很快忘記的職業罪犯持槍搶劫。嫌疑人羅伯特·弗朗西斯·克雷布斯 (Robert Francis Krebs) 無疑是他工作中的罕見人物,因為他已經 80 歲高齡了。[2]在因 1981 年一起銀行搶劫案服刑 30 多年之後,兩名僱員被銬在金庫,這位老年強盜注定要回到他最喜歡的消遣方式。令人驚訝的是,“美國最年長的銀行搶劫犯”的稱號實際上屬於 JL Hunter “Red” Rountree,他在 2003 年犯下了最後一次搶劫,享年 91 歲。他於次年死於獄中。
儘管可以安全地假設持槍曾祖父很少,但美國未成年人實施的搶劫案有所增加。據FBI統計,2008 年有近 18,000 名 18 歲以下的男孩和約 1,900 名女孩因搶劫被捕,在不到十年的時間裡增加了 38%。
1981 年,曼哈頓中城的一家銀行被一名 9 歲男孩搶劫。在一次頗具創意的辯護中,孩子的律師辯稱他受到了電視的影響,當他將玩具槍對準銀行出納員時,他“只是在玩耍”:“羅伯特是電視節目的受害者,這些節目描繪了暴力和觸犯法律。
3.代號和尚的搶劫犯
愛爾蘭最臭名昭著的罪犯之一的旅程從很小的時候就開始了。從跳過銀行櫃檯到在 18 歲生日前被定罪 30 多次,“僧侶”格里·哈奇 (Gerry “The Monk” Hutch) 被認為是愛爾蘭有史以來最大的兩起搶劫案的罪魁禍首,儘管這一點存在爭議。1987 年,24 歲的 Hutch 和他的團隊以 170 萬英鎊的價格搶劫了一輛 Securicor 麵包車,使他成為愛爾蘭共和國警察部隊的頭號敵人。
然而,這樣一個討人喜歡的頭銜並沒有阻止 Hutch,儘管 Gardai 更喜歡射殺武裝劫匪而不是逮捕他們。Monk 的最大成績出現在 1995 年,當時他從都柏林的 Brinks Allied 手中奪走了 300 萬愛爾蘭里亞爾。多年來,Gardai 竭盡全力抓捕 Hutch,即便如此,由於缺乏證據,起訴犯罪策劃者似乎沒有結果。[3]
1999 年,犯罪資產局 (Criminal Assets Bureau, CAB) 渴望定罪,但無果而終,因此將 Hutch 定罪為洗錢罪。Hutch 最終與 CAB 達成和解。如今,他作為一名擁有出租車車隊和財產權益的商人,過著更加平靜的生活
4.格拉德貝克
德意志銀行在格拉德貝克的搶劫案將永遠是處理人質危機的嚴重失敗的縮影。這一切都始於 1988 年 8 月 16 日的西德,當時迪特爾·德高斯基 (Dieter Degowski) 和漢斯-於爾根·羅斯納 (Hans-Jurgen Rosner) 在如今被稱為“格拉德貝克人質劇”的事件中俘虜了銀行的員工。在接下來的三天裡,在熱切的記者們的幫助下,這對殺人二人組的滑稽動作成為了公眾的奇觀,他們決心為自己出名。
媒體對正在進行的犯罪的非同尋常的接觸不僅阻礙了警方的介入,而且無疑使事件升級。當數百萬人在電視上觀看時,這兩個人就像電影明星一樣進行即興採訪,同時用槍指著顫抖的人質的頭。瘋狂事件發生 54 小時後,Degowski 和 Rosner 被拘留,而 15 歲的受害者 Emanuele di Giorgi 和 18 歲的 Silke Bischoff 則躺在街上死了。[4]一名警察也被打死。
很明顯,只有在可怕的最終結果之後,記者們顯然越界了。他們的參與和行為被認為是“不道德的”,促使德國新聞委員會改寫他們自己的指導方針。因此,德國的記者不再被允許採訪劫持人質者、代表他們進行談判或乾預任何正在進行的犯罪活動——這些指導方針對三個人來說太少、太遲了。
5.聖克拉拉谷銀行搶劫犯
1909 年 8 月 13 日上午 10:30,兩名男子手持左輪手槍進入聖克拉拉谷銀行。收銀員低頭盯著他們的槍管,只好將 7000 美元的黃金交給了這些不戴面具的土匪。就在他們到達的同時,他們就離開了,走出前門,上了一輛等候的汽車。然而,鑑於汽車在出城 1.6 公里(1 英里)處拋錨,喜悅的感覺轉瞬即逝。這兩名男子和他們的逃亡司機徒步出發,很快就被警長、警察局長和一群憤怒的市民所帶領的隊伍追上。1909 年 8 月那個炎熱的早晨成為劫匪第一次使用汽車作為逃生手段的銀行搶劫案。[5]
兩年後的 1911 年 12 月 21 日,邦諾幫 (Bonnot Gang) 將使用汽車來加速通往自由的道路。臭名昭著的無政府主義殺人犯和盜賊團伙使巴黎人心生恐懼,殺死任何擋路者。鑑於汽車是逃避依賴馬匹的當局的可靠方法,這些人決心弄到一輛車。當一輛 De Dion-Bouton 豪華轎車橫穿他們的道路時,他們的機會來到了一條遠離社會的荒涼開闊道路。
不出所料,這些人毫不留情地處決了司機和乘客,然後進城實施了完美的搶劫。儘管像在聖克拉拉一樣受到當局和當地人的追捕,但豪華轎車的旋轉引擎和邦諾幫的火力讓他們得以獲得生命和自由,但這兩者都是短暫的。這起事件被認為是在銀行搶劫案中首次成功使用逃逸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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